188金宝博- 金宝博官方网站- APP下载陕西能源(001286):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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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河路 152号盛高时代写字楼)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 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 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 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六层至二十六层)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 401) 受托管理人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已于 2026年 1月 2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5号),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含 6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下的首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亿元)。

  3、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000万张(含 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元/张。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无评级。

  6、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336.80亿元(2025年 9月 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2.7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13.91%。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67,863.82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7,152.30万元、255,569.34万元和 300,869.83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不存在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按照深交所的审核规定,申请适当延长三季度财务报表有效期至2026年 4月 30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依然满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不存在禁止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发行人后续财务报告的披露不影响本期债券发行。

  6、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年,附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9、本期债券网下询价时间为 2026年 4月 20日(T-1日)15:00-18:00,本期债券网下发行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投资者通过簿记系统提交认购订单,未通过簿记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等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具体询价参与方式详见二、(四)询价办法。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投资者通过簿记系统提交认购订单,未通过簿记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等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万元(含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1.50%-2.5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6年4月 20日(T-1日)15:00-18:00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6年 4月 20日(T-1日)()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明书为准。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查询。

  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4、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承诺:应当遵守审慎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投资者应当在认购环节向承销机构承诺审慎合理投资,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

  15、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中,发行人合规发行,发行人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应当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述行为。发行人承诺合规发行,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

  17、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8、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总额为不超过 60亿元(含 60亿元)的“陕 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包含本次债券因分期发 行而对应的各期债券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制 作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本募 集说明书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对象相关规定 的投资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2、债券名称: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6陕能 GT01,债券简称(短):26XNGT01,债券代码:524765。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年,附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选择权、回售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1年、第 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第 3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于 2028年 4月 30日前出具的《第三方评估报告》中给出的低碳转型目标评估结果确定,若发行人未按约定实现低碳转型目标,则第 3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在初始票面利率基础上增加10BP。若发行人按约定实现低碳转型目标,则第 3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同初始票面利率一致。

  同时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第 4、第 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第 4、第 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同初始票面利率保持一致。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和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11、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4、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6、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7年至 2031年每年的 4月 22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7年至 2029年每年的 4月 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8、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31年 4月 22日,若投资者在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日为 2029年 4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9、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1、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无评级。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2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27、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8、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前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 20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本期债券投资者享有回售选择权的,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披露,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悉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及相关事项。

  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施,发行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发行人承诺将以适当方式提前了解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意愿及回售规模,提前测算并积极筹备回售资金。

  (2)发行人承诺将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披露回售实施提示性公告、回售结果公告、转售结果公告等,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悉相关安排。

  (4)回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可能需要变更回售流程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承诺及时与投资者、深交所、登记结算机构等积极沟通协调并及时披露变更公告,确保相关变更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实质权利,且变更后的流程不违反相关规定。

  (5)发行人承诺按照深交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及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回售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

  (6)如本期债券持有人选择回售的,发行人承诺在回售资金划付完毕且转售期届满(如有)后,及时办理未转售债券的注销等手续。

  为确保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施,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于发行人披露的回售申报期或回售撤销期内按时进行回售申报或撤销,且申报或撤销行为还应当同时符合深交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债券持有人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视为同意放弃行使本次回售选择权并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发行人按约定完成回售资金支付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完成债券注销等相关工作。

  为确保回售顺利实施和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可以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决定延长已披露的回售申报期,或者新增回售申报期。发行人承诺将于原有回售申报期结束日前 3个交易日,或者新增回售申报期起始日前 3个交易日及时披露延长或者新增回售申报期的公告,并于变更后的回售申报期结束日前至少另行发布一次回售实施提示性公告。新增的回售申报期至少为 1个交易日。

  如本期债券持有人认为需要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延长或新增回售申报期的,可以与发行人沟通协商。发行人同意的,根据前款约定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本期债券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规定且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1.50%-2.5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发行利率确认原则如下: 簿记管理人按照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至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工作通过债券簿记建档系统(,以下简称“簿记系统”)开展,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档系统进行申购。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需在网下询价时间内将《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或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19:00。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正确填写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簿记系统填写认购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每一份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30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并为 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按照单一标位填写询价利率,即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7)如对于获得配售总量占最终发行量的比例有限制性要求,应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比例。

  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 2026年 4月 20日(T-1日)15:00-18:00提交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其中,通过簿记系统直接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簿记系统提交认购单及相关申购文件,未通过簿记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将以下文件传真或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以下申购文件扫描为 1份 PDF原件且不超过 5M):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或部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上述资料提供或填写不齐全的,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专业机构投资者补齐上述材料及认定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是否有效。

  投资者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或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投资者的申购是否有效。若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专业机构投资者分类的,应及时告知簿记管理人。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6年 4月 20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继续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簿记建档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如投资者端出现接入故障,投资者应当通过线下传真、邮件等方式向主承销商发送申购单,由簿记管理人代为录入认购订单。

  如簿记管理人出现接入故障或系统本身故障,根据系统恢复时间,簿记管理人将披露相应公告说明是否采用线下簿记。如采用线下簿记的,故障发生前已提交的线上认购有效,投资者无需线下再次申购。

  本期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规定且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本期债券仅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亿元)。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每个询价利率上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手(10万张,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0手(10万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026年 4月 21日(T日)至 2026年 4月 22日(T+1日)。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2、凡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26年 4月 20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系统申购即视为投资者同意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申购人承诺相关内容,并确认自身属于符合附件二《专业机构投资者确认函》条件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已知悉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若存在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第 10条“申购资金来源于或部分来源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况,投资者需于簿记当天向簿记管理人提供相关主体的认购信息以供披露。

  4、申购投资者应当配合簿记管理人进行进一步投资者核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及相关承诺。如申购投资者未通过簿记管理人对其进行的相关核查,簿记管理人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配售金额不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本期配售过程中,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将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适当微调),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6年 4月 22日(T+1日)17: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专业机构投资者全称和“26陕能 GT01认购资金”字样。

  获配有效申购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 2026年 4月 22日(T+1日)17:00前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本公告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住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河路 152号盛高时代写字楼 法定代表人:王栋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 401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附件一: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2026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或部门章后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 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本表中*信息均为必填项,缺少部分信息或填写信息错误的,将无法录入至深 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通过深交所簿记建档系统投标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无需填写或发送此表;其余专业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 盖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或部门章后,于2026年4月20日(T-1日)15:00-18:00连同发行公告“二、(四)询价办法”中要求 的文件,一并传真或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邮箱:.cn;申购传真、。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未 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申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显示时间以及申购邮箱收 件时间为准。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 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同时,本期申购资金来源和性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反洗钱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投资者在该利率的单一申购金额,不与该利率以上和/或以下的申购金额进行累加 计算,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 所有标位叠加量。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依据网下利 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 簿记管理人指定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 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经发行人与簿 记管理人协商,并取得监管机构同意后(如需),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如遇市场变化,发 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延长簿记时间或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7、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 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8、本期申购款已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 的相关法规或合同约定要求,申购人确认本期申购不存在以下监管明确禁止的情形:(1)申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自于 发行人;(2)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3)接受发行人及其 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 、申购人理解并确认本次申购遵守审慎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 9 和控制风险。未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未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

  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未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未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发行人承销服务 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未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 为。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认购本期债券的,应当披露相关情 10 5% 况。申购人确认知悉该监管要求及其在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责任,并确认:()是()否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或申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5% 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如是,请在获配后,向簿记管理人提供相关信息以供披露。 11、申购人确认:( )是( )否为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如为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的,申购人理解并确认已按规定 履行内部决策及审批流程,报价公允、程序合规,未接受债券发行相关方委托或者指令进行操纵发行定价、利益输送 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12、申购人承诺:本机构承诺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规定、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并拥 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本申购人已为申购账户通过开户单位 的债券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认定。本申购人已阅读附件二《专业机构投资者确认函》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 (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 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是( )否。 13、申购人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已详细、完整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公 告中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充分知晓债券投资交易存在的风险,并自愿承担可能发生 的损失。

  附件二:专业机构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无需发送至簿记管理人,但应被视为《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投资者的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无需发送至簿记管理人,但应被视为《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投资者在参与本期公司债券的认购和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本期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

  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十一、除上述风险外,投资者还可能面临本金亏损、原始本金损失、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解除合同期限等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

  投资者在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及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投资者已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充分知晓债券投资交易存在的风险,并自愿承担可能发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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